新華網南京6月3日電(記者施勇峰、姜濤)156家醫院的平均處方額下降20%到30%,病人住院費下降20%左右,這是南京衛生系統探索“藥房托管”模式取得的初步成效。通過建立“讓利+補償”雙軌機制,南京市將“醫藥分業”改革細化為“藥房托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看病貴”的問題。 “藥房托管”:市場化配置藥品采購權杜絕亂開處方現象
所謂“藥房托管”,即醫療機構通過契約形式,將藥品采購權委托給具有專業化管理水平的醫藥公司,通過市場化運作,對藥房經營收益實行按比例分配,從而切斷醫院與藥品的經濟聯系。實行托管后,醫院所有藥品都由醫藥公司來配送,藥房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仍屬醫院。其目的是讓醫生看病與醫藥供應脫離,杜絕亂開處方現象,減少患者的藥費支出。
據南京市衛生局局長陳天明介紹,南京第一家試行“藥房托管”的醫院是棲霞區堯化醫院,這家醫院從2003年8月開始采取這種新模式。2004年9月,雨花臺區5家公辦醫療機構全部實行了“藥房托管”。到目前為止,南京市已有156家醫院實行“藥房托管”,其中二級以上醫院34家。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藥房托管”在現有藥價的基礎上讓利,加上醫生不再受“回扣”的利益驅動,減少了大處方、高價藥現象,從而有效緩解了群眾看病貴問題,真正讓群眾得到了實惠。凡實行“藥房托管”的醫院,藥品價格均有明顯下降。比如最早實行托管的堯化醫院,2005年平均每診療人次藥費、平均每出院病人藥費、平均每張處方值分別為39.8元、1117.4元和38.8元,比沒有托管的棲霞區棲霞醫院分別少18.6元、742元和27.9元,堯化醫院藥占比(藥費占總醫療費的比例)比棲霞醫院低11個百分點。
據不完全統計,2006年,南京市推行“藥房托管”的二級以下醫療機構藥品銷售2億元,直接從處方上讓利群眾1176.24萬元。
讓利+補償”機制:兼顧醫院、醫藥企業雙方利益
從南京市醫療機構的總體來看,醫院藥品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普遍在40%到60%之間。“藥房托管”切斷了醫院同藥品的聯系,不再以藥補醫的醫院能不能維持運轉,決定著托管制能否持久運行,如果不從利益機制上解決問題,“藥價虛高”和“看病貴”又會卷土重來。
對于實行“藥房托管”,包括雨花臺區鐵心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內的大多數醫院剛開始并不情愿,擔心醫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由于這項改革是政府推動的,醫院無法“抗拒”。有的醫院實行“藥房托管”之初出現了收入下降、運轉難以為繼的狀況。
建立新的“讓利機制”,必須有相應的“補償機制”。南京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推進“藥房托管”時,注意兼顧各方利益。對于醫院,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彌補:
一是醫藥公司將藥品收入的32%到35%作為上交醫院的利潤,雖然醫院不賣藥了,但實際利潤減少不多,只是將原來的一些“灰色”收入變成了“陽光”收入,從醫生的“小口袋”裝進了醫院的“大口袋”。
二是政府在財政上給予一定的補貼。比如雨花臺區政府就按照每個門診病人補貼2元錢的方法,對實行托管的醫院進行補貼。
此外,由于患者看病費用明顯降低,實行托管的醫院就診人數增加,也為醫院增收創造了條件。在實行藥房托管后,醫院還取得了一塊“隱性”補償,就是醫院不經營藥品后,管理成本大大降低,營銷支出減少,還避免了藥品損耗、積壓造成的損失。陳天明說,實行托管的醫院幾乎都經歷了從擔心到放心,從不情愿到歡迎的轉變,而補償機制和加強管理相結合,就能夠保證醫院托管后的基本利益。
目前,南京市“藥房托管”已經形成了單獨式托管、組合式托管、集中式托管等三種模式:“單獨式托管”即單個醫療機構根據藥房托管工作的有關要求獨自開展的藥房托管;“組合式托管”是由幾個醫療機構根據關聯性、分片或組團式招標,再單獨簽約,開展藥房托管;“集中式托管”則將全區(縣)醫療機構的藥房托管工作集中委托政府采購中心開展,將藥房托管與政府部門采購、藥品集中采購和完善醫院補償三者相結合。
三得一失:“藥房托管”成為衛生系統防腐新手段
“藥房托管”在南京市156家醫院實行后,取得了“三得一失”良好效果,即患者、醫院和醫藥經營企業三方都得到了實惠,而過去藥品購銷“利益鏈”中的不當得利者失去了利益空間。
據介紹,實行“藥房托管”前的南京市雨花臺區鐵心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前身是鄉鎮衛生院,這個不大的醫院一年進藥量不過100萬元,卻有17家醫藥公司派出的60多位醫藥代表在醫院內活動。而在實行“藥房托管”后,現有醫藥經營企業要獲得預期的利益,必須控制藥品流通過程的成本,醫藥代表到醫院活動的現象看不見了。
此外,“藥房托管”還形成了醫院與醫藥經營企業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藥品購銷活動在多重監督下進行,醫藥經營企業按照醫院藥事委員會制訂的用藥目錄保證藥品供應,醫生則按照用藥目錄開藥。
據南京市監察局副局長徐建華介紹,“藥房托管”雖然斬斷了醫院與藥品的利益鏈,但由于藥品購銷體系復雜,流通環節利益較大,如不建立規范有效的監管機制,勢必出現切斷一個利益鏈又滋生一個新的利益鏈的狀況,也就是說有可能將原來的“醫藥代表-醫院-醫生”的利益鏈,轉變成“醫藥代表-醫藥公司-醫生”的利益鏈。
為了斬斷可能出現的新利益鏈,南京市的“藥房托管”改革是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領導下進行的,衛生、紀檢監察、發改委、農辦、財政、審計、工商、物價、藥監和稅務等部門都參加了改革方案的設計,參與了對“藥房托管”的監管,制定出《“藥房托管”工作操作手冊》,形成了多個層面的監管體系。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 為了擴大藥房托管工作具有的“防腐、惠民、增效”的多重效應,南京市將于年內在三級醫院試點推行藥房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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