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強化監管
深入推進衛生系統糾風專項治理工作
衛生部黨組書記、副部長 高強
(2008年4月8日)
根據會議安排,我代表衛生部,就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工作作一發言。
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是黨中央的一貫要求,也是政府必須認真履行的一項重要職責。2007年,衛生部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把糾風工作與深化衛生改革、促進衛生發展、嚴格衛生監管緊密結合在一起,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取得了明顯成效。醫藥購銷環節的商業賄賂行為有所遏制,醫療服務中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有所減少,門急診均次費用和住院均次費用漲幅明顯下降,特別是住院均次費用出現負增長,醫藥費用過快增長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滋生不正之風的土壤還沒有完全鏟除,某些不正之風仍然比較普遍地存在。我們必須按照黨的十七大、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這次會議的部署,緊密結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繼續推進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工作。2008年,我們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衛生行業存在不正之風,既有社會不良風氣的相互影響,也有衛生管理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包括醫療機構公益性質淡化,過分追求經濟收益等。加強衛生行風建設,必須在堅決糾正不正之風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加大從源頭上治理不正之風的力度。必須堅持深化衛生改革,創新管理體制,形成糾風工作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一年多來,衛生部和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經過反復論證研究,提出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并即將廣泛征求社會意見。這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我們要以改革為契機,加強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深化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醫療機構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開和全行業、屬地化管理,完善醫院內部運行機制,改革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從源頭上扭轉醫療衛生機構追求經濟利益的傾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
二、加強醫療機構監管,規范診療服務行為
從2005年到2007年,衛生部連續三年在全國開展了醫院管理年活動,抓質量、抓行風、抓規范、抓提高。從今年開始,我們把提高醫院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質量,作為衛生部門和醫療機構規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重要方面,重在加強管理制度建設和監督落實。修訂完善臨床診療技術規范,規范高值耗材、貴重藥品和醫學新技術的臨床應用,堅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加強收費管理,嚴禁任何形式的亂收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公立醫院院長任職資格和考核管理辦法,強化院長的管理責任;研究制定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加強對醫療執業行為的管理監督;積極推進大型醫院巡查工作,繼續擴大巡查范圍,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嚴格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審批和收費許可,防止醫療機構盲目配置高新設備加重患者負擔。
三、加強醫療衛生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
結合行業特點,深入開展職業道德教育、紀律法制教育,并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力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廉潔文化建設,做到進教材、進醫院、進科室,使廉潔從業教育貫穿于醫務人員學歷教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的全過程。堅持把思想教育與制度建設結合起來。貫徹落實衛生部頒布的醫德考評制度和執業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建立醫德醫風建設激勵和約束機制,用制度保證教育成效。
四、全面推行院務公開
衛生部制定了《關于全面推行醫院院務公開的指導意見》,并將頒布醫院院務公開目錄,重點內容是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收費標準、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等。建立全國院務公開聯系點和示范點,以點帶面,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全國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包括農村衛生機構和城市社區衛生機構 都能夠實行院務公開,接受社會和患者監督。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院務公開實施情況的檢查和指導,并實行醫療服務信息公示和發布制度。
五、繼續治理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
衛生系統的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雖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這項工作絲毫不能放松。今年,要在廣泛開展教育、鞏固治理成果和堅決查辦案件的同時,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著力加強源頭上的預防和治理。對已出臺的各項制度,如處方管理辦法、不良行為記錄、醫療衛生機構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辦法、經濟和財務管理規定等,要狠抓落實,切實抓出成效;對尚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緊研究制定,盡快實施;對容易滋生商業賄賂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要堅持輪崗交流,并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各級衛生部門都要針對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有關制度規定。衛生部今年還要組織對治理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六、研究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保證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各個環節規范運行的一項根本制度,也是治理醫藥購銷領域不正之風的一項治本之策。這項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國家按照必需、適宜、安全、廉價的原則,確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對目錄內的基本藥物,由政府組織招標定點生產、集中采購和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政府負責基本藥物的價格管理,確定不同醫療機構必須使用基本藥物的比重。這項制度有利于群眾所需基本藥物的生產和供應,保證藥物有效和安全,控制藥品價格和費用,遏制醫藥購銷中的不規范行為。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已經明確由衛生部承擔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能。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有關規定和政策措施,并選擇地區開展試點,使這項制度在規范藥品生產流通、保證基本用藥、減輕群眾負擔、治理不正之風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沒有開展基本藥物制度試點的地區,要完善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辦法,政府要建立監管平臺和非營利性交易平臺,規范藥品采購目錄,減少流通環節,加強監督管理,保證藥品采購公開、透明、規范運行。對于醫療器械和高值耗材,也要納入集中采購范圍,實行陽光采購,杜絕暗箱操作。
總之,我們將繼續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衛生糾風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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